回來函照登
主旨:漁業署公開近3年未有持續在養事實範圍清冊(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)
其他
2024-12-03
漁業署調查近3年未有持續在養事實範圍清冊如下方檔案。
該資料係依109年至111年放養量申報資料為統計參據,養殖情形資訊涉及個案認定逐年變動及更新,爰資料僅供參考,詳情仍請洽土地所轄地方政府。